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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27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俊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洪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海
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58,370,992.92                      727,138,653.51                       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26,613,404.99                      508,990,745.26                       3.46%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11.8607                          11.4638                        3.46%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3,002,045.53                     19.80%           365,537,030.17               1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6,027,706.07                    -19.65%           22,551,059.73               -1.7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8,397,733.03               31.57%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1.09             31.3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58                    -19.64%                    0.5079             -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58                    -19.64%                    0.5079             -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0.34%                    4.36%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15%                     -0.34%                    4.16%              -0.20%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68.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80,804.8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985.4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1,583.21
合计                                                         1,085,638.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超纤革产能不断增加,对市场容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若生产能力的扩大速度持
续高于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内控风险
       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一直稳居行业前列,特别是上市以来,公司的快速发展要求管
理水平和内控能力越来越高,若不能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将面临因管理水平和内
控能力跟不上带来的管理内控风险。
3、应收账款、存货增加的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的绝对数量也相应增加。若公司
规模继续扩大或下游行业出现开工不足、市场竞争加剧,为争取客户资源,不排除延长回款
期限、增加信用额度及增加常规品种库存的可能。因此,存在应收帐款、存货增加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 2011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137000341 )发证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期三年。2014 年公司将重新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公司将来不能继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不能适用 15%的高新技术企
业优惠税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59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同大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1%        19,453,846          19,453,846 质押                  5,000,000
限公司
范德强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2,307,692
于洪亮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2,307,692
王乐智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2,307,692
周岭松              境内自然人             2.41%         1,071,024
罗伟康              境内自然人             0.90%             399,387
肖传武              境内自然人             0.88%             390,001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穗富 1 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7%             384,935
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金鹰基金-工商
银行-金鹰穗富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6%             335,237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穗富 2 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2%             321,310
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周岭松                                                                       1,071,024 人民币普通股          1,071,024
罗伟康                                                                        399,387 人民币普通股             399,387
肖传武                                                                        390,001 人民币普通股             390,001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1 号
                                                                              384,935 人民币普通股             384,935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富 1
                                                                              335,237 人民币普通股             335,23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2 号                                               321,310 人民币普通股             321,31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蒋永江                                                                     310,1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100
陈康                                                                       250,901 人民币普通股               250,901
谭伟                                                                       165,701 人民币普通股               165,701
金鹰基金-光大银行-金鹰穗富 6
                                                                           165,166 人民币普通股               165,1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中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孙俊成为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智、范德强、于洪亮为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东及董事。公司无法确定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仅能证明
明
                                  前十大股东中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王乐智、范德强、于洪亮与其他各股东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周岭松通过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5,924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公司股东陈康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50,901
(如有)                          股,公司股东谭伟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5,701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山东同大集团有                                                                                    2015 年 5 月 23
                     19,453,846                                         19,453,846 首发限售
限公司                                                                                            日
                                                                                                  2015 年 5 月 23
范德强                2,307,692                                          2,307,692 首发限售
                                                                                                  日
                                                                                                  2015 年 5 月 23
于洪亮                2,307,692                                          2,307,692 首发限售
                                                                                                  日
                                                                                                  2015 年 5 月 23
王乐智                2,307,692                                          2,307,692 首发限售
                                                                                                  日
合计                 26,376,922                  0              0       26,376,922       --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 19,230,577.16 元,降低 39.8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
司支付原材料、设备货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 20,839,167.92 元,增长 43.65%,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
场情况对部分客户延长信用期;
3、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 9,161,025.16 元,增长 48.12%,主要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 121,894.57 元,降低 31.34%,主要是收回员工备用金
借款所致;
5、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 511,738.35 元,降低 91.23%,银行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 3,200,000.00 元,降低 62.75%,主要原因是减少持有
同大(福建)超纤有限公司股份;
7、应缴税费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 8,256,551.83 元,增加 134.34%,主要原因是公司项目投
入减少相应减少进项税抵扣;
8、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 10,666,666.65 元,降低 39.67%,主要原因是归还到期的
银行借款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 5,861,195.14 元,增长 36.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
项目财政补贴收入所致。
二、利润表相关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405,130.44 元,降低 55.73%,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减少造成税金及附加减少;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092,747.05 元,增长 34.31%,主要原因是资本化
利息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079,860.12 元,增长 32.35%,主要原因销售增加
承担的运费增加所致;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4,169.85 元,        增长 133.71%, 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1,613,067.61 元,增加
31.57%,主要原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612,264.36 元,增加
32.5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106,958.30 元,降低 131.53%,
主要是本年度美元汇率变化结售汇差额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超纤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仍然存在,公司积极调整生产销售策略,充
分发挥新产品研发优势和营销能力,增加新产品生产和销售比重。主要超纤产品的销售量较
上年同期增长 25.45%,销量的增长带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7.22%,其中超纤贝斯实
现销售收入 8272.8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8.9%、绒面超纤销售收入 10570.4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6.04%、超纤光面革销售收入 12466.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63%。三
种主要产品较为均衡的增长共同驱动本期收入实现增长,但因期间费用的增加和毛利率的降
低使报告期净利润没有与销售收入实现同步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超细纤维人工革具有花色品种繁多、时效性强等特点,因而决定了公司的排产方式为按
单排产。目前公司订单可满足日常生产需求。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采购量占总采购比例与上年同期持平,对公司
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销售客户销量占公司销售总量的比例由上年同期的 30.74%降低到
17.28%,所占比例的进一步降低,说明公司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度进一步降低,从而表明公司
风险管控和市场销售多元化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围绕全年经营计划重点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增强等问题,陆续
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地推进。下一季度将继续从完善工艺流程、坚持产品
创新、确保质量一流入手,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提高客户忠诚度,努力完成和超额
完成 2014 年度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如下:
    1、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加强成本
控制、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手段,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档次、保持产品质量和技术的领先
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将注重营销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增强在市场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
    2、针对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公司将从学习现代化科学管理理念、坚
持人性化与制度化考核并举的管理思想以及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三个方
面,充分开发企业的生命力和创新力,实现科技兴企,促进企业规模壮大的同时取得又好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快发展轨迹。
    3、针对应收账款、存货增加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及时了解市
场动向以及加大回款力度等手段,将应收款和存货控制在科学、合理的水平。
    4、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争取今
年通过审核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为避免
                                                      将来可能出现
                                                      的同业竞争,发
                                                      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均向公司
                                                      出具了避免同
                                                      业竞争的有关
                                                      说明及承诺函。
                                                      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孙俊成先                                   截止 2014 年 9
                                     (一)避免同业
                                                      生承诺:“本人                                 月 30 日,上述
                                     竞争的承诺
                                                      目前未在与股     2011 年 03 月 28              全体承诺人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二) 股份锁
                                                      份公司有相同     日                            格信守承诺未
                                     定的承诺(三)
                                                      或相似业务的                                   出现违反上述
                                     其他承诺
                                                      公司任职,亦未                                 承诺的情况
                                                      投资于与股份
                                                      公司有相同或
                                                      相似业务的公
                                                      司;本人承诺在
                                                      未来的时间里,
                                                      本人不在与股
                                                      份公司有相同
                                                      或相似业务的
                                                      公司任职,亦不
                                                      投资于与股份
                                                      公司有相同或
                                                      相似业务的公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如果出现本
人及附属企业、
控股公司与股
份公司同业竞
争情况,则所得
利益全部收归
股份公司所
有。”   发行人
控股股东山东
同大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我
公司目前不存
在与股份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我公司承
诺在以后的生
产经营中不从
事与股份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避免可能
出现的同业竞
争;我公司承诺
不再新设立与
股份公司有相
同或相似业务
范围的附属企
业、控股公司;
我公司承诺如
果出现我公司
及附属企业、控
股公司与股份
公司同业竞争
情况,则所得利
益全部收归股
份公司所有。”
发行人控股股
东山东同大集
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山东同大
新能源有限公
司、山东同大纺
织印染有限公
司、山东同大镍
网有限公司、山
   1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同大机械有
限公司、昌邑同
大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承诺:
“我公司目前不
存在与股份公
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我公司
承诺在以后的
生产经营中不
从事与股份公
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避免可
能出现的同业
竞争;我公司承
诺不再新设立
与股份公司有
相同或相似业
务范围的附属
企业、控股公
司;我公司承诺
如果出现我公
司及附属企业、
控股公司与股
份公司同业竞
争情况,则所得
利益全部收归
股份公司所
有。”二、股份
锁定的承诺 1、
实际控制人孙
俊成、控股股东
山东同大集团
有限公司、自然
人股东王乐智、
范德强及于洪
亮、公司董事郑
永贵及徐延明
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首
次公开发行股
  1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票前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作为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孙俊
成、王乐智、范
德强、于洪亮、
郑永贵、徐延明
还承诺:除前述
锁定期外,在各
自任职期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该部
分股份总数的
50%;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
  14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三、其
                             他承诺 2012 年
                             1 月 15 日,发行
                             人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分
                             别出具书面承
                             诺:若经有关主
                             管部门认定发
                             行人需为员工
                             补缴历史上未
                             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
                             金,或因未缴纳
                             上述费用受到
                             处罚或被任何
                             利益相关方以
                             任何方式提出
                             权利要求时,其
                             将无条件全额
                             承担发行人应
                             补缴的全部社
                             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款项及处
                             罚款项,并全额
                             承担利益相关
                             方提出的赔偿、
                             补偿款项,以及
                             由上述事项产
                             生的应由发行
                             人负担的其他
                             所有相关费用。
                             1、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截止 2014 年 9
                             股东大会审议
                                                                        月 30 日,承诺
                             通过,公司首次
                                                2011 年 12 月 23        人严格信守承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向社会公众公
                                                日                      诺未出现违反
                             开发行股票前
                                                                        上述承诺的情
                             的滚存利润,由
                                                                        况.
                             发行完成后的
                             公司新老股东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共享。2、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
                                                      议修订了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
                                                      有关利润分配
                                                      的主要规定如
                                                      下:如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事项
                                                      发生,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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