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向永隆银行办理贸易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10 月 24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
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向永隆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源”)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向银行申请 200 万美元贸易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 2013 年经审计净资产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住所:香港荃湾时贸广场7楼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胡戎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发与
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力源资产总额73,649,595.87元,负债总额
38,500,517.17元,净资产35,149,078.70元,资产负债率52.28%,以上数据已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香港力源资产总额120,831,643.80元,负债总额
68,021,538.58元,净资产52,810,105.22元,资产负债率56.29%,经上数据未经
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香港力源以存货及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9100万元为武汉力源
提供反担保,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香港力源向永隆银行申请贸易融资 200 万美元提供担保,
最终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作为本公司设在香港的采购及销售窗口,目前处于
快速发展阶段,为支持该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决定为其向永隆银行申请
贸易融资提供担保,且香港力源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
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香港力源向永隆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提供
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香港力源申请贸易融资提供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目前香港资金使用成本低于国内,香港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
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能按时偿还债务,未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到目前为止,香港力源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的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的本次
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申请银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700 万美元(均为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20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23.9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