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 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 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家镇 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松森先 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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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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