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LONGJIANG TRANSPORT DEVELOPMENT CO., LTD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股票代码:601188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2
二、会议议程 4
三、表决票填写说明 6
四、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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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黑龙
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代表”)(已
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大会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
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一)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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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3 日 星期一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2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3 日 15:00
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与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请按照《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跟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身份验证、投票等相关事
宜。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
选的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现场会议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情况。会议
主持人如果对提交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
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
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
当立即组织点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公司聘请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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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3 日 星期一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2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3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1688 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董事会成员;
3.监事会成员;
4.高级管理人员;
5.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和比例
(二)审议议案: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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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四)成立监票小组验票,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表决结果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龙江交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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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
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
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
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
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
或两种以上意见。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名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
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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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决票格式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 票 人 姓 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
二、投票意见
股东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
填 票 人(签名):
2014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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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议案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分立上市时,承继了大连东高新型棺材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东
高”)等资产,其中包括大连东高位于金州的地块。为盘活资产,实现公
司多元化发展,充分开发上述金州的地块,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0 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出资 3,000 万元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龙通地产”)。
龙通地产成立后对大连东高位于金州地块的周边环境及金州当地房
地产相关情况进行了大量走访调研和考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经反复研
究和对比多项方案,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环境,公司董事会从实际出发,
本着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并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将持有大连东高 92.5%股权在黑龙江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大连东高股权转让事宜,龙通地产完成了其历
史使命。为进一步合理规划公司产业布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公司
健康发展,经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
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龙通地产 100%股权转让给龙高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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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龙
通地产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龙通地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505.10 万元。在资产评估基础上,公司拟以评估价 2,505.10 万元将全
资子公司龙通地产 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龙高集团。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龙高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龙
高集团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 2014 年 7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 2014-032、034 号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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