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宁波达因天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启动了相关程序。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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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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