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分别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主
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参股公司租赁公司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公司在参照标的房屋所
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场地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此次
关联交易的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的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