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上海钢联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
调查,对上海钢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上海钢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
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毛杰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8 楼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03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3 月 27 日 至 2114 年 0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从事物联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开发;物联网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企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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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 9,000 9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
钢联物联网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上海兴业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钢联物联网与上海钢联同受郭广
昌先生的控制,钢联物联网的董事长毛杰先生为上海钢联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其
董事俞大海先生为上海钢联的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其监事徐吉先生为上海钢联
的董事,因此钢联物联网系上海钢联的关联方。
自钢联物联网 2014 年 3 月 27 日成立以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实现营业收
入 3,834,302.00 元,净利润-3,487,196.92 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钢联
物联网的资产总额为 102,239,489.92 元,净资产为 101,012,803.08 元。
2、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钢联物联网因业务需要,租赁上海钢联坐落于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8楼
的房屋,租赁面积为3,168.84平方米。租金按每天每平米2元收取,年租金为
2,313,250元。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间,物业管理(包括房屋及水电供应系
统非钢联物联网原因损坏的维修、绿化管理、楼外环境卫生等)、水电费由上海
钢联负责。
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场地
出租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丁国其、
潘东辉、徐吉、毛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双方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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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本次参股公司租赁公司房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川 李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