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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华雄                  独立董事                外地出差                  李毅
    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燕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88,687,182.40                    671,148,388.68                        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8,091,546.81                    561,845,721.63                        4.6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557,436.94                    20.79%          241,193,704.61                2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26,986.84                    8.06%           47,159,316.06                19.9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385,980.96                   43.64%           45,440,154.06                25.8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4,439,749.67               -131.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50.00%                     0.21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50.00%                     0.21               -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0.01%                    8.05%                0.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9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59,3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1,463.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6,896.71
合计                                                                            1,719,162.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21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涵渠           境内自然人               30.07%     66,458,025        49,843,518
黄斌             境内自然人                5.61%     12,392,468         9,294,351
赵旭峰           境内自然人                3.72%      8,226,975         6,170,231
邱荣邦           境内自然人                3.27%      7,224,208         5,418,156 质押                  1,000,000
郭卫华           境内自然人                2.37%      5,227,815         3,920,860
梁怀文           境内自然人                1.63%      3,598,427
彭世新           境内自然人                1.39%      3,065,363         2,374,031
沈毅             境内自然人                1.28%      2,839,086         2,081,496
杜坤             境内自然人                0.94%      2,070,000
陈国雄           境内自然人                0.85%      1,880,02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涵渠                                                                 16,614,507 人民币普通股         16,614,507
梁怀文                                                                  3,598,427 人民币普通股          3,598,427
黄斌                                                                    3,098,117 人民币普通股          3,098,117
杜坤                                                                    2,0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0
赵旭峰                                                                  2,056,744 人民币普通股          2,056,744
陈国雄                                                                  1,880,023 人民币普通股          1,880,023
邱荣邦                                                                  1,806,052 人民币普通股          1,806,052
孙慧正                                                                  1,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000
郭卫华                                                                  1,306,955 人民币普通股          1,306,955
张国峰                                                                  1,246,7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6,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十名股东中,股东赵旭峰系股东吴涵渠的妻弟。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12,524万元,降幅为30.03%,主要是今年新增对外投资、对募投项目的投入持续增加、以及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159万元,增幅为214.27%,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预付工程和
设备款、以及公司规模扩大成本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79万元,降幅为85.6%,主要是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应计利息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净额:期末较期初增加723万元,增幅为134.7%,主要是本期国外参展品ATA担保金增加、新租经营场地押金
增加所致。
5、存货净额:期末较期初增加4,041万元,增幅为60.66%,主要是为下期销售订单备货、以及完工产品暂未发货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78万元,降幅39.2%,主要是已开票未发货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净值:期末较期初增加8,004万元,增幅136.31%。主要是惠州子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
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2,882万元,降幅100%。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145万元,增幅113.14%,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2,263万元,降幅为81.78%,主要是前期预收的客户货款,在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604万元,降幅为55.62%,主要是前期预提员工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49万元,降幅为67.16%,主要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32万元,增幅153.45%,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应付工程
款增加所致。
14、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1,043万元,增幅为99.89%,主要是本期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5、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减少10,925万元,降幅为37.38%,主要是本期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141万元,降幅为56.66%,主要是本期应交流转税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187万元,降幅46.0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2,526万元,降幅为131.75%,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本期采购资金
支出、人员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3,946万元,降幅为145.54%,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基建投入增加、新
增对外投资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810万元,降幅121.43%,主要是本期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收到员工购股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21、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加144万元,增幅为162.74%。主要是本期人民币贬值产生汇兑收益所
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于2012年11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由于原合同到期,经过协商,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与中国新华电视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
海新华电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之补充协议》。上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12年11月12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获得中国新华电视下达的第一
批订单总金额预计为1,225.00万元,包括户外LED显示屏价款1,125.00万元和一套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价款100.00
万元,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第一批订单的预付款367.50万元。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的调试安装已完成,并
通过使用验收。LED显示屏体的制造安装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一块LED显示屏体已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
LED显示屏体待收到中国新华电视的安装通知后予以安装。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的整体工程尚在进行中,公司随着整体工程的进展,
进行相关深化设计。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排队机(产品)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11月15日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货金额31,946,139.70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订 LED 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 2013 年 08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排队机(产品)采购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框架合同>的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   自发行人股票
                                     股东及实际控   上市之日起 36 2010 年 06 月 2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制人、董事吴涵 个月内,不转让 日
                                     渠             或者委托他人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股份总
                数的 25%,且在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股份;在
                申报离职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的
                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上述锁
发行时持有公
                定期届满后,在
司 5%以上股份                     2010 年 06 月 20
                本人任职期间,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的股东同时是                      日
                每年转让的股
公司监事黄斌
                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股份总数
                的 25%,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股份;在申
                报离职 6 个月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的数
               量占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1、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均
               未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奥
               拓电子及其子
               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
               奥拓电子及其
               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2、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
发行人的控股
               不直接或间接     2010 年 06 月 20
股东及实际控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经营任何与奥     日
制人吴涵渠
               拓电子及其子
               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不参
               与投资任何与
               奥拓电子及其
               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3、若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进一步拓展业
               务范围,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不与奥拓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电子及其子公
               司拓展后的业
               务相竞争;若与
               奥拓电子及其
               子公司拓展后
               的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将以停止经营
               相竞争的业务
               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奥拓电
               子经营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与奥拓电子存
               在关联关系期
               间,本承诺函为
               有效之承诺。如
               上述承诺被证
               明是不真实的
               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奥拓电
               子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除控股股东之   1、本人及本人
外的发起人持   控制的企业均
有公司 5%以上 未直接或间接
股份股东:黄   经营任何与奥
斌、中检集团南 拓电子及其子
                                2010 年 06 月 20
方电子产品测   公司经营的业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日
试(深圳)有限 务构成竞争或
公司(原名:深 可能构成竞争
圳电子产品质   的业务,也未参
量检测中心)、 与投资任何与
深圳市国成科   奥拓电子及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技投资有限公   子公司经营的
司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2、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
               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奥
               拓电子及其子
               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不参
               与投资任何与
               奥拓电子及其
               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3、若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进一步拓展业
               务范围,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不与奥拓
               电子及其子公
               司拓展后的业
               务相竞争;若与
               奥拓电子及其
               子公司拓展后
               的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将以停止经营
               相竞争的业务
               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奥拓电
               子经营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在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与奥拓电子存
               在关联关系期
               间,本承诺函为
               有效之承诺。如
               上述承诺被证
               明是不真实的
               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奥拓电
               子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将
               尽量避免、减少
               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如关联
               交易无法避免,
               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将
发行人的控股
               严格遵守中国     2010 年 12 月 12
股东及实际控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证监会和发行     日
制人吴涵渠
               人及其子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
               照通常的商业
               准则确定交易
               价格及其他交
               易条件,并按照
               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的程序履
               行批准手续。
               自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奥拓
               电子及子公司
               不再与深圳市
深圳市奥拓电
               奥伦德电子有     2011 年 03 月 20
子股份有限公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限公司、深圳市 日
司
               奥伦德元器件
               有限公司、深圳
               市奥伦德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市奥伦德光电
                                                     有限公司、江门
                                                     市奥伦德光电
                                                     有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
                                                     如公司及其子
                                                     公司因以提供
                                                     免费住房或住
                                                     房补贴方式代
                                                     替缴存部分职
                                    吴涵渠、深圳市
                                                     工的住房公积
                                    国成科技投资
                                                     金而遭受的任
                                    有限公司、黄
                                                     何经济处罚,或
                                    斌、中检集团南
                                                     有关政府部门     2010 年 08 月 28
                                    方电子产品测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要求公司及其     日
                                    试(深圳)有限
                                                     子公司为员工
                                    公司(原名:深
                                                     补缴住房公积
                                    圳电子产品质
                                                     金而发生额外
                                    量检测中心)
                                                     支出,则本人/
                                                     本公司愿承担
                                                     该等经济处罚、
                                                     额外支出及相
                                                     应责任。
                                                     不为激励对象
                                                     依公司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股票期权
                                    深圳市奥拓电     与限制性股票
                                                                      2013 年 02 月 26 股权激励计划
                                    子股份有限公     激励计划获取                                     正在履行
                                                                      日                 有效期内
                                    司               有关权益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
                                                     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00%     至                      5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775.28   至                      7,219.1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12.7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为营业收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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