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清理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议案》,要求本公司在2006年年底前,将为关联企业上海农药厂代为偿还银行债务的120.41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予以清欠解决。在本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2006年5月26日,上海农药厂以现金归还65万元,以支票(号码:00943485)归还64.09万元,合计归还129.09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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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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