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公告将所持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马应龙”)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银行 贷款事宜。 2014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上述马应龙 97,048,700 股的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并将所持的 20,000,000 股马应龙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贷款 事宜。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止 2014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 97,048,702 股,占其总股 本的 29.27%;本次质押了 20,0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6.03%;累计质押了 20,0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6.03%。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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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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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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