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 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314号),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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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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