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致投资”)的通知,获悉:远致投资自 2014 年 6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我司股份 26,999,740 股, 占我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的持股总数增至 458,998,184 股,占我司总股本的 34%。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远致投资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律师发表专项核 查意见并由我司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10-1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