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裙楼 4
楼汇商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含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
表决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邓小壮、李强、于臣家、刘湘、赵兵、胡国强、俞辉出席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邓小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止。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如下:
主任委员
委员名单
(召集人)
发展战略委员会 邓小壮 李 强、俞 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 强 刘 湘、胡国强
审计委员会 胡国强 赵 兵、俞 辉
提名委员会 于臣家 刘 湘、赵 兵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