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公司决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签订的《保荐协议》,
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并在所发行股份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
履行相关义务事宜。保荐期限为《保荐协议》生效日至本次发行股份
的上市日的尽职推荐期间及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日至其后二个完整
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
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将承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范围与责任。
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孙川女士、李威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孙川女士、李威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孙川,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管理学学士、
保荐代表人。2003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双良节能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项目
主办人;作为保荐代表人完成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2006 年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现
为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李威,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经济学学士、
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购咨询部及审计部。曾担任广州广日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协办人。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参
与申银万国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
与的项目包括:兴业矿业、新希望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鹏鹞环保
等企业的改制 IPO 及其他国内外企业的并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