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 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暂停受理公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的通知》(简称 “通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称,近日在江西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采购招标过程中,发现你公司 存在提供虚假入网检测报告的违规行为。经研究,根据总局令 25 号《广播电视 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暂停受理你公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 网认定申请。你公司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报送我司和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我司将视自查整改情 况做进一步处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广电总局规定的正常流程,获得检测报告。公司无任何弄虚作假行 为。 因该业务在公司整体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公司后期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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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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