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上午9:0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新光迎宾馆二楼(上海市广西北路485号)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一百商城工程项目拟申请5.2亿元人民币银团抵押借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1~5、12~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议案6-11的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上述有关决议公告附件、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全文可同时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19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证券帐户和出席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异地登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4、登记时间:2006年6月22日(星期四)9:00-16:00
5、登记地点:新光迎宾馆二楼(上海市广西北路485号)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联系地址:上海南京东路800号新一百大厦18楼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联系电话 :021-63223344-61816/61879
4、传 真 :021-63517447
5、邮政编码 :200001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