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徐志炯先生辞职 后,公司董事会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现经公司董事会推选,拟提名刘凤元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资料后,一 致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 关规定,因此,同意提名刘凤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徐志炯 陆 晨 郭永清 201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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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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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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