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将所持有的网板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
让金额为 2.013 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2 月 9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1.69
亿元人民币收购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板公司”) 50%
的股权。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网板公司 50%的股权。
为进一步贯彻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发展战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利
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与汇金控股友好协商,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网板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汇金控股,转让金额为 2.013 亿元人民币。转让完成后,本公
司将不再持有网板公司的股权。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转让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公司名称: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 7 号
3. 法定代表人:朱明亮
4.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5. 注册资本: 50800 万元
6.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实物租赁,资产收购兼并与重组,投融资担保服
务,资产委托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
7、实际控制人:朱明亮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汇金控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11,977,289,249.55 元,净资产 3,942,443,669.58 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79,063,920.76 元,净利润 456,356,896.35 元(以上数据
为合并报表数据,并经南京华胜信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汇金控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 公司名称: 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1989 年 11 月 29 日
3. 注册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学路 9 号
4. 法定代表人:朱明亮
5.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6. 注册资本: 33,8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彩色显像管和其它 CRT 显示器件配套的平板荫罩,
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746.43 57,500.02
资产净额 28,571.01 27,919.50
2013年(经审计)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999.63 13,142.59
归属母公司股东 12,649.46 0.00
的净利润
(备注:①网板公司2013年的利润来源为旧厂区的搬迁补偿收入;②上述2013年数据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概况:具有资产评估和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
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网板公司的委托,对网板公司50%股权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以201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拟了解公司50%股权价值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3008号)。
2、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3、评估结论:经上述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网板公司的净资
产账面值为32,104.20万元,评估值为29,848.80万元,减值2,255.41万元,评估
减值率为7.0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甲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甲方所持有的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股权
(三)交易价格: 20,130 万元
(四)转让价格依据: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4)3008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参照,经双方
协商一致的价格作为上述股权转让款。
(五)股权转让款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15,350 万元至甲方账户。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10 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
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全
部资料的准备工作。剩余款项 4,780 万元于网板公司已收储的老厂区边角地挂牌
出让后付清。
(六)股权的转让
1、本协议生效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经办人办理股权转让所
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
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办理完毕。
3、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
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拥有本协议项目下网板公司 50%的股
权,享受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3、乙方应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时并足额地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
务。
4、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
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应按照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五/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
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
补偿。
2、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
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万分之五/天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
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九)交易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网板公司所处的 CRT 行业是淘汰产业,近几年生产效率低,经营持续
亏损。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本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并将有效地提高
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对网板公司
的账面投资余额为 13,920.31 万元,股权转让成功后,本公司预计可实现的投资
收益为 6209.69 万元(含税),将不会对本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