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更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沈志龙先生、贾梅女士已调离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履行本公司的后续督导职责,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派江成祺先生、陈炎先生履行本公司的后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江成祺先生和陈炎先生。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更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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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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