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参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使用 权挂牌竞拍,以人民币 203,000 万元竞得广州市荔湾区芳村 AF040131 号地块土 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 二、用地面积:28,513.9 平方米; 三、用地性质:居住; 四、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年限为 70 年,容积率≤3.9,规划建筑面 积≤111,204.3 ㎡,建筑限高 80 米; 五、成交地价款:人民币 203,000 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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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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