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常德路 940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主持,3 名监事
及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放弃对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近日收到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买
得”)的控股股东——韩国株式会社易买得(以下简称“韩国易买得”)
的公函,公函中韩国易买得提出了拟对上海易买得进行增资的预案,
即:拟将上海易买得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7,000 万美元增加至 23,200
万美元。公司董事会经认真讨论分析后认为:根据上海易买得目前的
资产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本公司不宜再对其进行增资,因此,
决定放弃此次对上海易买得的增资,并同意韩国易买得单方面对上海
易买得进行增资。该增资方案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实施完毕后,上海
易买得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17,000 万美元增加至 23,200 万美元,
其中:韩国易买得的出资额将由目前的 16,865 万美元增加至 23,065
万美元,股权占比将由目前的 99.21%上升为 99.42%;本公司的出资
额仍为 135 万美元,股权占比将由目前的 0.79%下降为 0.58%。
二、《关于拟转让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海易买得自 2003 年 9 月取得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的注册
资本为 2,500 万美元,其中:韩国株式会社新世界(以下简称“韩国
新世界”)与本公司分别出资 1,225 万美元,各占 49%的股权,上海
商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中心”)出资 50 万美元,占
2%的股权。
上海易买得经营 10 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合理降低和避免本公司在该股权投
资上的损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同意,本公司已分别于
2006 年和 2008 年两次向韩国新世界转让了上海易买得的部分股权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06-001 号、临 2008-003 号公告),并多次同意
韩国新世界单方面对上海易买得进行增资。2011 年经本公司同意,
韩国新世界将其持有的上海易买得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韩国易买得。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海易买得的注册资本已从设立之初的
2,500 万美元增加至 17,000 万美元,其中:韩国易买得的出资额已从
设立之初的 1,225 万美元增加至 16,865 万美元,股权占比从设立之初
的 49%上升至 99.21%;本公司的出资额则从设立之初的 1,225 万美
元减少至 135 万美元(前两次股权转让共收回投资额 1,090 万美元),
股权占比从设立之初的 49%下降至 0.79%;商务中心不再持股。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尤其是如今电商网销、O2O 等新型
商业营销模式的崛起并不断抢占市场份额,使传统线下流通业的发展
受到了严重阻碍和挑战,上海易买得的经营发展显得更加步履维艰。
不仅从未取得过经营性盈利,而且从其目前的资产经营状况以及未来
发展态势看,几乎难以扭亏为盈。因此,本公司在前期与韩国易买得
多次进行磋商洽谈,并在收到韩国易买得以书面函件形式提出拟受让
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易买得全部股权的前提下,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
素,分析、测算、权衡利弊得失后,本着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拟向韩国易买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易
买得 0.79%的股权(一旦韩国易买得单方面增资获得批准并实施完毕
后,本公司股权占比将变更为 0.58%),亦即本公司在上海易买得的
剩余投资款 135 万美元。该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退出上海易买
得并不再持有其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尚须报经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因此,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履行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股权
进行审计评估、与韩国易买得签署备忘录、向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报批
手续等约定和法定程序。该股权转让行为一经上级部门批准,本公司
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该股权转让行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