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4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
事饶琼女士请假,委托副董事长戴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
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矿业合作开
发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该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矿业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4-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该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4-041)。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