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对 2014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
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
司将采取的措施及相关风险提示分析和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当年财务指标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3 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3 年
流动比率 2.01
速动比率 0.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63.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41.29
存货周转率(次) 1.8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2.10
每股净资产(元) 3.11
基本 0.16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1638
基本 0.1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1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5.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0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东百大厦 B 楼改扩建项
目、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福州东百红星购物中心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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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包括:
1、公司对 2014 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
的影响。
3、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 2014 年度净利润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本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4、预计 2014 年 11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22.2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为 5,231.63 万元。在谨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前提下,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为 5,231.63 万元为基础,假设 2014 年以下情形:
(1)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 2013 年度持平,即 5,231.63 万元;
(2)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 2013 年度算术下降 20%,即 4,185.30 万元。
(3)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 2013 年度算术下降 40%,即 3,138.98 万元。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和假设条件,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14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4年度(截止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4,322.26 44,911.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06,660.46 171,360.46
假设情形(1):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2013年度持平,即5,231.6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 0.1524 0.1486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524 0.1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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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元/股) 3.26 3.93
假设情形(2):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3年度下降20%,即4,185.3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 0.1219 0.1189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219 0.1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3.67%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3 3.91
假设情形(3):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3年度下降40%,即3,138.98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 0.0915 0.0892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915 0.08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0% 2.76%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0 3.89
本次非公开发行当年公司扣非后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上年同期对比
如下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 扣除非经常性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损益后基本每 损益后加权平 每股净资产
项目
股股东净利润 股收益 均净资产收益 (元/股)
(万元) (元/股) 率
2013 年 5,231.63 0.1524 5.04% 3.11
与 2013 年 发行前 0.1524 4.79% 3.26
5,231.63
持平 发行后 0.1486 4.56% 3.93
2014 较2013年 发行前 0.1219 3.85% 3.23
4,185.30
年 降20% 发行后 0.1189 3.67% 3.91
较2013年 发行前 0.0915 2.90% 3.20
3,138.98
降40% 发行后 0.0892 2.76% 3.89
由上述模拟测算可知:
1、存在发行当年发行前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下降的情况。如上述三种假设情况
下发行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均比发行前有所下降。
2、假设情形(1)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 2013 年度持平,即 5,231.63 万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每股净资产上升。
假设情形(2)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 2013 年度下降 20%,即 4,185.30 万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每股净资产上升。
假设情形(3)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 2013 年度下降 40%,即 3,138.98 万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每股净资产上升。
可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若公司发行当年原有业务盈利水平较 2013 年持平或下降,则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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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财务指标均将较 2013 年进一步下降。因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提高较大,公司的每
股净资产数据对净利润变化不敏感。
(四)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
期较长及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
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2014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
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
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
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
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
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及因
本次发行而摊薄的情况。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发展战略,增强整体竞争力
经过长期的经营探索,公司形成了总体发展战略:立足福州,辐射福建(福州、厦门市场为先),
放眼全国,以百货零售为主体和基础,不断增加自持物业比例,积极发展综合购物中心业态,适当考
虑电子商务及自有自营品牌经营业务,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市场价值。公司将顺应国内转型期的经济发
展特点、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与挑战,继续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以变革、
创新为驱动力,加强风险防控,保证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在明确门店
差异化经营策略前提下,加速现有门店的升级转型,增加百货的购物中心元素,开展个性化服务管理,
有效提升现有门店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推进公司购物中心业态的发展,适时通过自建或收购等多
种渠道增加自持物业的比例,显著提高公司在区域市场的竞争力,寻找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福建区域的优势地位。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营运资本增加,银行借款减少,财务费用将随之减少,营运能
力得以增强,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增强本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实现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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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
(三)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1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
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证机制。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
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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