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聘任公司第六届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如下:总经理乔宏伟,副总经理 黄黎忠、彭建强、李琦、冯强,财务总监彭建强(兼),董事会秘书冯强 (兼),总工程师韩凤亭。在认真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并听取公 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贺云、张长海、宋萍萍 201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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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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