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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更改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9 月 18 日-2014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冰董事长。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1,308,822,871 股、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67.3887%。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308,546,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7.374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276,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0.0142%。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
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本次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且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以 1,308,72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3%,选举
李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722,8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4%,选举
童亚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8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72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3%,选举
叶忠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72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3%,选举
朱大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723,29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4%,选举
乔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3,29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9%。
    以 1,308,72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3%,选举
徐晓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865,7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0033%,选举
贺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415,7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318%。
    以 1,308,72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3%,选举
张长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以 1,308,722,994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4%,选举
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994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9%。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董事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决议。本次
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以 1,308,726,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0000%,选举
张永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6,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11%。
    以 1,308,722,888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924%,选举
赵红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272,888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0208%。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有关规定选举赖宣尧先生
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监事简历附后。
    江平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继续在公司任职。江
平华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本公
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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