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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20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2011-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增加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
  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认为,“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
  不具有排他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
  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
  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270万元。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11-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4 年度
   类别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截止 2014 年 8 月 31 日)
合作合同书     依菲服饰公司      300.73       135.40          /                     /
合作合同书     依菲商贸公司        /          112.53        210.75                181.7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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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2014年度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合作合同书                    依菲商贸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4 月 12 日
工商注册号码
注册资本                         80 万元
实收资本                         80 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国际家俱城内
经营范围                         服装生产;鞋帽、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批发、代购代销
法定代表人                       朱榕
名称                             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6 日
工商注册号码
注册资本                         88 万元
实收资本                         88 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 87 号三楼
经营范围                         服装批发、代购代销
法定代表人                       李旭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李鹏先生的配偶李旭升女士持有依菲服饰公司 35%股权,同时担任依菲服饰公司
总经理;此外,李旭升女士系依菲商贸公司控股股东暨执行董事,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七章第一节 10.1.3、10.1.5 条规定,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系“金利来”品牌服饰在福建区域的唯一总代理商,目前依法
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
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就“金利来”品牌服饰销售签订了系列《合作合同书》,
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相应约定。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
价。
       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四、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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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认 2011-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0 日
                                                                            -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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