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飞天
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诚信”或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
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为 12 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
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
3、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
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
项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信证券对上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雨华 马华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