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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13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2
二、   盈利预测表及说明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        1
       表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        1
       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    1-32
       说明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环境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我们的
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
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环境公司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
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附注 2 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
                          审核报告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
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审核报告 第 2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附件一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表
编制单位: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预测期间:2014 年度、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一、营业总收入                     28,231.87             5,906.13           31,087.34      36,993.47         41,714.88
  减:营业成本                     17,917.06             4,255.83           20,475.18      24,731.01         28,637.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4.94                 89.83              261.97        351.80            375.46
    销售费用                     494.88                160.63              395.27        555.90            599.54
    管理费用                    5,633.80             1,675.59            3,897.53       5,573.12          6,031.24
    财务费用                     -171.04               -111.93            -310.59        -422.52           -413.43
    资产减值损失                 240.38                -91.86              315.61        223.75            211.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162.47                 60.56                   -         60.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                        3,944.32                -11.40           6,052.37       6,040.97          6,273.28
      加:营业外收入                 119.79                  5.00                   -            5.00                  -
      减:营业外支出                    2.05                 0.02                   -            0.0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1.34                 0.02                   -            0.02                  -
三、利润总额                        4,062.06                 -6.42           6,052.37       6,045.95          6,273.28
      减:所得税费用                 605.74                 13.78              848.53        862.31            940.99
四、净利润                          3,456.32               -20.20            5,203.84       5,183.64          5,33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456.32               -20.20            5,203.84       5,183.64          5,332.29
      少数股东损益
                                           盈利预测表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
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3 月份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资料,编制了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已扣除企业所
得税但未计非经常性项目的盈利预测表。编制该盈利预测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
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
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所依据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仍如
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
波动;
    3、本公司所属流体机械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4、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6、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计划完成,并无重大失误;
    7、 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
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8、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发生重大变化;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1.199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立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设
立,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环境公司设立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石化成套公司                                 37.50                   25.00
                     华龙公司                                   37.50                   25.00
                     汇拓公司                                   15.00                   10.00
                        王世国                                  15.00                   10.00
                        史   敏                                 15.00                   10.00
                        田旭东                                  15.00                   10.00
                        岳海兵                                  15.00                   10.00
                        合计                                    150.00                  100.00
      上述出资已经合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合会验字(98)第 4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8 年 12 月 31 日,环境公司领取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上述股东中,王世国、史敏、田旭东、岳海兵四人为代持股东,四人合计 60 万元出
资中,39.5 万元出资来源于 24 名参股职工集资款(具体出资情况见下表),20.5 万元出资
来源于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注:合肥院 1998 年的名称)制冷空调工程技术部
(以下简称“空调技术部”)部门的可支配资金。
      实际出资人员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职工姓名              出资额(元)      序号         职工姓名          出资额(元)
  1          史    敏               70,000.00        14           周洪林               10,000.00
  2          田旭东                 30,000.00        15           张秀平               10,000.00
                                         盈利预测说明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3           岳海兵              25,000.00        16         李道平             10,000.00
 4           王世国              15,000.00        17         朱贞涛             10,000.00
 5           樊高定              15,000.00        18         殷晓莉             15,000.00
 6           吕   萍             5,000.00         19         张朝晖             15,000.00
 7           黄   蕾             5,000.00         20         胡继孙             20,000.00
 8           缪德良              10,000.00        21         束   蓓            20,000.00
 9           戴世龙              10,000.00        22         葛传诗             20,000.00
 10          蔡松素              10,000.00        23         李光祥             20,000.00
 11          石卫东              10,000.00        24         谭利娅             20,000.00
 12          王溢芳              10,000.00                   合计              395,000.00
 13          刘   浩             10,000.00
      2.2002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2 年,股东华龙公司因经营调整,拟转让其持有的环境公司 25%股权,经环境公司董
事会提议,华龙公司持有的环境公司 25%股权以史敏名义受让,未来用于环境公司后续实施
股权激励,股权转让款由环境公司支付。
      3.2006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8 月 28 日,根据主管单位减少管理级次的要求,合肥院决定吸收合并华科通机
电公司(注:华科通机电公司系合肥院出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环境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同
意华科通机电公司将其持有的环境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合肥院,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华
科通机电公司与合肥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华科通机电公司将其持有的环境公司 25%
股权无偿转让给合肥院。
      4.2007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10 月,因代持人员调整,王世国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出资全部转由史敏代持,王
世国不再作为代持人。2007 年 10 月 27 日,环境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王世国将其持有的
环境公司 10%的股权作价 15 万元转让给史敏,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史敏与王世国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本次调整后,代持人变更为史敏、田旭
      东、岳海兵三人,实际持股人员及持股数量均未变化。
      5.2007 年 12 月 7 日,环境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以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 250 万元同比例转增股本,将环境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 万元增至 400
                                      盈利预测说明 第 2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2008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9 月,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职工持股行为,同时考虑到环境公司后续股
权激励计划一直没有实施,合肥院决定收购 2002 年 12 月华龙公司转让给史敏代持的环境公
司 25%股权,转让价格为该股权 2002 年的转让价格 40 万元;同时,由于王世国因个人原因
要求转让委托史敏持有的环境公司 1%股权,合肥院同意受让该 1%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款全
部由合肥院向环境公司支付。通过本次股权转让,王世国持有的环境公司股权变更为合肥院
所有,环境公司将 1%股权对应的 1.5 万元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转交王世国。2008 年 9 月
5 日,环境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史敏将其持有的环境公司 26%股权转让给合肥院,并相应
修改公司章程。
    7.2009 年5 月股权转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 2008 年 9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
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文件精神,2008 年 10 月 21 日,国机集团下发《关于
清理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资[2008]514 号),要求国机集团下属单
位对职工持股情况进行清理。
    2008 年 12 月 29 日,环境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史敏、田旭东、岳海兵、汇拓公司分
别将其持有的环境公司 19%、10%、10%、10%的股权转让给合肥院。
    2009 年 1 月 12 日,国机集团下发《关于同意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收购其它法人股东和
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的批复》(国机资[2009]23
号),同意合肥院出资约 282 万元(具体收购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收购其它股东合计持
有的环境公司 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合肥院将持有环境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同仁和评报字(2009)
第 01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环境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1,008.29
万元。
    2009 年 5 月,史敏、田旭东、岳海兵、北京汇拓科贸公司分别与合肥院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环境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合肥院,转让价款分别为 1,237,373 元、
651,249 元、651,249 元、651,249 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环境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肥院                         400.00                       100.00
           合计                          4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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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2 年 2 月增资
    2012 年 2 月 10 日,股东合肥院签署《股东决定书》,决定将环境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
万变更为 5,000.00 万元,并对环境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
    9.2012 年划转及 2013 年 4 月增资
    2012 年 3 月 20 日,国机集团下发国投[2012]234 号文,批准合肥院将部分资产无偿划
转至环境公司,划转的资产包括原合肥院新区的土地、房产以及与流体机械专业相关的其他
资产,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2]第 A1093 号《专项审计报告》,此
次划转的资产总额为 410,240,808.93 元,净资产金额为 273,266,371.79 元。本次划转为无
偿划转,不涉及作价。
    2012 年 5 月,合肥院与环境公司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涉及到的人员已按照程序将劳
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等变更转移至环境公司,上述划转完成。
    2012 年 12 月 7 日,国机集团发文国机投[2012]604 号,将合肥院对环境公司的划转资
产中 13,200.00 万元的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转为以增资的方式实施。由于相关应收票据涉及
资金已经收回,环境公司根据该文将 13,200.00 万元货币资金退回合肥院。
    2013 年 3 月 23 日,股东合肥院下发《关于对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的决定》(通机研字[2013]21 号),根据国机集团批复,决定将原计划无偿划转至环境公司
的部分流体机械经营性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13,200 万元转为对环境公司的增资。
由于上述应收票据已经全部收回,合肥院以货币资金完成本次增资。
    2013 年 4 月 18 日,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中健验字[2013]048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18 日止,环境公司已收到股东合肥院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3,200 万元,增资后环境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为 18,2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环境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肥院                         18,200.00                    100.00
           合计                         18,200.00                    100.00
    (二)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于制造行业。
    (三)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制冷空调、压缩机、泵、阀门、密封件、
风机、环境保护设备、分离机械、包装专用设备、机电一体化通用设备及备件的研发、制造、
工程承包、产品性能检测、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可靠性分析;石化装置风险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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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污水
处理技术的研发及设备的销售;民用改装车(除小轿车)的研发、销售;化工工程、石化工
程、煤炭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医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热力热
电工程技术及设备开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与转让、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节能
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
及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项许可)。
    (四)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劳务
    环境公司主要从事与流体机械相关的研究开发、产品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
设计及工程成套等业务。环境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空调实验装置、各种非标泵、阀以及污水处
理相关的流体机械设备等。
    流体机械是指以流体为工作介质来转换能量的机械。流体是指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的气体
和液体的总称,主要包括水、蒸汽、燃气、油或其他各种液体和其他各种气体。流体机械相
关产品通常包括压缩机、泵、分离机、风机、水轮机、汽轮机、液力耦合器、液力变矩器、
风动工具、空调装置、气动马达和液压马达等。
    环境公司根据流体机械学科门类和服务客户领域的不同化划分为九大事业部,各个事业
部具体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流体机械事业部:主要开展泵、风机、密封等流体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以及技术服务、工程成套等业务。
    (2)压缩机事业部:主要开展各类压缩机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工程成套等
业务。
    (3)过滤分离机械事业部:主要开展过滤设备、离心设备及萃取设备的研发以及技术
服务、工程成套等业务。
    (4)制冷空调事业部:主要开展制冷空调、自动控制技术、仪器仪表的研发以及检测
装置、检测技术和软件开发、工程成套等业务。
    (5)环保工程事业部:主要开展城市给排水及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高效系
统集成技术研究、环保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为政企客户提供水处理设备及机电配套等
业务。
    (6)阀门事业部:主要开展阀门产品、阀门驱动装置、基础件的研发以及技术服务、
工程成套等业务。
    (7)阀片事业部:主要开展空气压缩机、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用气阀及阀片设计、
生产、销售等业务。
    (8)包装机械事业部:主要为化工及食品行业提供包括粉体包装、液体灌装和成型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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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等包装机械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9)科普装备事业部:主要开展科普展示教育装备的研发、展品研制和展区总承包以
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五)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资产财务部、经营管理部、质量标准部、稽查审计部、资本运营部等管
理部门;和制冷空调事业部、流体机械事业部、压缩机事业部、包装机械事业部、环保工程
事业部、阀门事业部、科普装备事业部等业务部门。
    二、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本公司管理层确认,
本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地反映了公司的报告期的
预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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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
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应当从权
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
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
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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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
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
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
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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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4]004666 号审核报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
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
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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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
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
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
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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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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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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