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4 年 8 月 19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
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5 日下午 2:30 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所持股份 66,535,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91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66,534,7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9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6,534,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0 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力源”)向民生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 万美元,担保期限从融资
发生之日起一年。香港力源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
表决结果:66,534,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0 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陶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