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4年 9月 4日,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股份认购办法如下:
一、公司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 9月 2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声明放弃行使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
二、股票发行认购人的认购办法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计 24名自然人,具体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序号姓名认购数量(万股)认购金额(万元)认购方式
1 朱佳军 40 100 货币
2 蔡丽珍 40 100 货币
3 朱云国 40 100 货币
序号姓名认购数量(万股)认购金额(万元)认购方式
4 常伟 20 50 货币
5 邵亚南 15 37.5 货币
6 路涛 15 37.5 货币
7 周俊 15 37.5 货币
8 曾丽娟 15 37.5 货币
9 余波 10 25 货币
10 曾华刚 10 25 货币
11 汪祖康 10 25 货币
12 任笑笑 10 25 货币
13 阮红刚 10 25 货币
14 金海波 8 20 货币
15 陈桂贞 8 20 货币
16 李红科 8 20 货币
17 卢燕 8 20 货币
18 杨树伟 8 20 货币
19 丁超 5 12.5 货币
20 章光明 5 12.5 货币
21 马先茂 5 12.5 货币
22 邵人才 5 12.5 货币
23 张玉宁 5 12.5 货币
24 张利莲 5 12.5 货币
合计- 320 800 -
2014年 8月 18日,上述认购人已与公司签署《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三、认购程序
(一)2014年 9月 9日—9月 10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014年 9月 10日前(含当日)认购资金未到账的,视为放弃认购。
(二)2014年 9月 10日前(含当日),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或扫
描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扫描件发至邮箱:zhf@scientz.com。
(三)2014年 9月 10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
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股票发行缴款账户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元。
认购款=2.5元/股*认购数量,汇至公司验资户,具体如下:
开户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户名: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010 1220870 24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
认购人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认购人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人本人,汇款用途填写“股票发行认购款”。
五、提醒注意的事项
(一)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8:00-16:30,9月 10日前是指截止到
10日下午 16:30,超过该时间的将确认为未能满足本办法的规定。
(二)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人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
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股份认购人姓名和认购股份数,例如:张三 10,000
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人认购资金内扣除。
(三)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
购方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四)对于在 2014年 9月 10 日前收到认购方的汇款底单,但未在 2014年
9月 10日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方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五)若有超额认购资金或公司已确认认购方放弃认购后到账的认购资金,
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全额退回认购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
邮编:315013
电话:0574-87112106
公司传真:0574-87145899
联系人:肖艺
七、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