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
方式在东百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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