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四新
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没有异议。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