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上午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
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 年半年度
报告》、《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