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7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2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后会存在并网、
限电、补贴等市场及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及后续融资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以及与其他关
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及其金额为 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拟与关联
方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鑫”)和非关联方英利光伏
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光伏”)共同投资 5,017.68 万元设立一
家新公司投资建设 2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2、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5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
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孙振华先生、杨泽元先生和胡正明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投资
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陆界平先生和刘丹萍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关易。
    二、关联方及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三
鑫”)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中航三鑫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三
鑫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桂先
    住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动漫园 1-2 栋 7 层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产品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生产项目另
行申办营业执照)、销售建筑安全节能玻璃、光学玻璃、光控玻璃、电子平板玻
璃和建筑幕墙,建筑门窗、钢结构、玻璃深加工机械设备;承担建筑幕墙工程设
计、施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记字第 2001-086 号文件执行);普通货运;
劳务派遣。
    三、其他非关联方介绍
    名称:英利光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连生
    住址:保定市复兴中路 3055 号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对能源行业进行投资;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名称为准。
    2、新公司的住所为:深圳前海经济开发区。
    3、新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新公司的经营期限:25 年。
    5、新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分
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7、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拟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5,017.68 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
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759.724        55%
    英利光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5.304        30%
    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752.652          15%
                    合计                        5,017.68       100%
    2 出资方式: 各股东认缴的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
    3、董事会及监事会: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董事经各
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宝胜股份提名 2 名董事候选人,英利光伏提
名 1 名董事候选人,深圳三鑫提名 1 名董事候选人。董事长由宝胜股份推荐,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特别约定:
    4.1 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方立即成立项目指挥部着手进行新公司的可研、立
项、环评等前核准期工作。本协议各方同意由宝胜股份负责新公司的工商登记事
宜,英利光伏和深圳三鑫予以协助。
    4.2    新公司成立后,与宝胜股份签订《屋顶租赁协议》,一次性支付 20 兆
瓦屋顶使用权租金人民币合计 2085.6 万元给宝胜股份;后续每 20 兆瓦项目按此
标准执行。新公司在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保护宝
胜股份建筑物屋顶结构,并负责修复施工可能造成的损坏或渗漏等。
    4.3    光伏电站建成后,各方应协助新公司将光伏发电并入宝应当地电网,
并协助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4.4    项目融资安排:新公司成立后,各方应协助公司备齐项目备案、电网
接入意见、投资可行性分析等资料,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申请项目贷款,项
目融资如需担保或抵押,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或抵押。
    4.5    新公司光伏电站建成运营正常后,适时引入光伏投资机构对新公司进
行投资,或者经股东同意出售给上市公司,以实现新公司的进一步做大做强以及
现有各方股东的退出。
    4.6    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安装施工等采取对外招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前提下新公司优先向股东采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宝胜股份是从事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开
发的国有上市公司,拥有大量的工业厂房,年用电量约 2 亿度。
    英利光伏是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英利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母公
司为集光伏组件制造、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一体
的综合性能源企业集团,拥有优质光伏组件和丰富的开发经验。
    深圳三鑫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中航三鑫的控股子公司,其母公
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太阳能玻璃生产基地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经验。
    各方有意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成立一家新能源开发公司,投资建设
及运营国内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各方力争通过项目开发合作,实现光伏玻璃
销售、组件销售、电站建设、电缆及设备销售、电站运营转让的相互拉动及产业
协同效应,打通光伏产业路径和资本渠道。
       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公司的闲置屋顶资源,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
点。
       八、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设立新公司的具体事宜。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先确认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宝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