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相关部门获悉,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相关事宜已获国家财政部批准。近期,公司第一大股东攀钢集团公司尚需报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公司有望2006年5月中下旬进入股改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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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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