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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5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5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3 亿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捷
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捷美”),为保证生产经营发展和提高融资
效率,拟用宁夏捷美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与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哈银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 3 亿元,期限 4 年。为确保
该项融资能够落实到位,需本公司为宁夏捷美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宁夏捷美
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项融资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持
续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5 名董事全票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担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2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宁忠培;公司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东宁能
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B 区;主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甲醇、煤化工及后续产
品的生产和销售(筹建)。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宁夏捷美公司股权分别为 68.25%、31.75%。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宁夏
捷美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68,047 万元,负债总额 349,3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64%。
     三、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29 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
(1998)248 号文批准,由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采用募集
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9 年 4 月 5 日公开发行的人民币 A 种股票
15,000 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8 年泸天化(集团)将其持有的四
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34,710 万股国家股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仲平;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主
营范围:生产氨、氢、二氧化碳、甲醇、硝酸、四氧化二氮、氧、氮、硝酸铵、
氨溶液[10%<含氨≤35%](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
     四、融资租赁公司的基本情况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 2014 年 1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筹建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哈尔滨银行绝对控股
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办公地分设在北京、哈尔滨
两地。主营范围:公司以金融租赁的特色产品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大农业、大农
机为特色业务,同时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和协同母行小额信贷战略的国内金融租
赁公司。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201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和披
露信息的审议,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
经营、持续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事项
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3,2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8.41%。
    七、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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