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5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
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捷美”),为保证生产经营发展和提高融资效率,
拟用公司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银租
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融资期限为 4
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按期向哈银租赁支
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名义价格“届时现状”留购租赁
物。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
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5 名董事全票通
过,决议详情详见公司 8 月 25 日公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 2014 年 1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筹建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哈尔滨银行绝对控股
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办公地分设在北京、哈尔滨
两地。主营范围:公司以金融租赁的特色产品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大农业、大农
机为特色业务,同时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和协同母行小额信贷战略的国内金融租
赁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 公司化工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4、所在地: 宁夏银川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5、资产价值: 设备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3,048.9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化工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3亿元
3、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3-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10】%即【7.04%】,该租赁利率为浮动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
利率调整时,则按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之日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
调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4年
6、支付方式: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
公司从哈银金融租赁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名义价格“届时现状”留购租
赁物。
10、担保措施:由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任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1、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
生效。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子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缓解资金
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控股子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
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