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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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6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良顺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股份数112,461,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2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4,621,596.52元,因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7,999,412.53元,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372,816.01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2003年度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的津贴为4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设立提名、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共3人):主任委员陈建勇,委员沈玉平、傅祖康。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共6人):主任委员金良顺,委员王松年、江翠斐、王其荣、方朝阳、方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共3人):主任委员王松年,委员沈玉平、傅祖康。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共3人):主任委员沈玉平,委员陈建勇、傅祖康。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2002年度拟支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48万元。
同意112,461,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