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08 月 22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
息”或“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融冰投资”)、乌鲁木齐听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听音投资”)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持股股东于 2014 年 08 月
21 日至 2014 年 08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本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58,851 股、2,233,954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
1.2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4-08-21 13.77 1,968,859 1.11%
融冰投资 大宗交易 2014-08-22 13.76 789,992 0.45%
合计 2,758,851 1.56%
大宗交易 2014-08-21 13.77 2,233,954 1.26%
听音投资
合计 2,233,954 1.2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融冰投资 11,035,405 6.22% 8,276,554 4.66%
股份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11,035,405 6.22% 8,276,554 4.66%
份
有限
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
8,935,818 5.04% 6,701,864 3.78%
股份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8,935,818 5.04% 6,701,864 3.78%
听音投资
份
有限
售条件股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
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1、融冰投资、听音投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