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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崔百海、黄国生和邓小花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崔百海先生召集与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