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银行增量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2013 年 8 月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莆田分行”)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具体请参阅公司 2013-048 号公
告】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农业银行莆田分行的《授信说明函》,具体情况如
下:
一、《授信说明函》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批复,农业银行莆田分行同意对
公司提供增量授信额度人民币 61,136 万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1,381 万元、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39,755 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农业银行莆田分行对公司的存量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140 万元,本次核增授信
后农业银行莆田分行对公司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81,276 万元(不含用于短期融资
券主承销业务的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本次提供增量授信额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水平,有利于保障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未
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助推公司战略转型。
前述增量授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
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农业银行莆田分行签订具体的授信合同或协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授信说明函》。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