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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之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0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度之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之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平                        联系电话:021-609331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萍                      联系电话:021-609331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以
                                             下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如下主要公告:
                                             (1)3 月 6 日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3 月 6 日公告《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3)3 月 6 日公告《2013 年年度报告》;
                                             (4)3 月 13 日公告《关于公司与成都乐动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咕咚网)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5)4 月 16 日公告《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6)6 月 14 日公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参股(增资)上海云汉电子有限公司(云
                                             汉芯城)的公告》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
                                             人认真审阅后,再报交易所公告。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度之续督导跟踪报告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持续督导期内,督促公司相关人员进一
                                            步学习掌握了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
                                            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
                                            1 次,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4
                                            次,其中现场召开董事会 4 次。我公司保荐
                                            代表人未列席本期内董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监事会 2
                                            次,其中现场召开监事会 2 次。我公司保荐
                                            代表人未列席本期内的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分别于 3 月
                                            27 日~3 月 28 日、4 月 23 日~4 月 27 日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生产经
                                            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治理、内
                                            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露、承诺事项等情况
                                            等。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至保荐业
                                            务专区。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于 3 月 6 日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2013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
                                            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度之续督导跟踪报告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保荐人于 3 月 6 日对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2013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
                                               情况;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
                                               的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3 月 2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度之续督导跟踪报告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无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2.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3.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半年度之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平           吴小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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