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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4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
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和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专利中药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6,179 万元和
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6,824.94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雪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高秀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9 日
       附:王雪华先生简历
    王雪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外经贸部反倾销咨询小组秘书、外经贸部反
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条例起草小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和 WTO 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反倾销、反垄断专业委员会主任、
国际贸易和投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
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外事委
副主任、反倾销和反垄断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法协会理事。1993 年至今
任环中律师事务所设立合伙人。
    王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秀强先生简历
    高秀强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1989 年
7 月毕业于河北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主任药师专业技术职称,中共党员。2000
年 2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以岭医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供应中心
主任;2011 年 4 月 16 日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 年 8
月 19 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高秀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1,052,319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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