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 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34.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5,639.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 46,715.69 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专利中药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专利中药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目之一的“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
   建设完成,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89,903 万元,已签订但尚未付款合同金额 17,387
   万元,加上利息收入减去相关手续费后的节余资金为净额为 16179 万元。募集资
   金的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未付款合同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7,201          89,903            17,387            9,911
加:利息收入
减:手续费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募集资金项目的各项支出,特别是在设备
采购时通过多轮招投标机制,在保证设备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
采购价格。同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各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优化,节
约了部分项目投资。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节约成本,使用了部分承兑汇票支付款项,
节约了部分财务费用,同时原计划预留的铺底流动资金有部分节余。
    三、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1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800 万
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361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5 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对全资
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80.21 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
开发利用项目”。
    公司完成以上超募资金使用后,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未指定用途的超募
资金剩余 4,774.48 万元,加上利息收入 2,051 万元,扣除专户手续费支出 0.54
万元,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6824.94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产业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满足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节
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有必要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确保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
    根据《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9 号:募集资
金使用》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计划使用专利中药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6,179 万元和剩余
超募资金(含利息)6824.94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相关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 201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
16,179 万元和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6824.94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
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
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时,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
息)16,179 万元和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6824.94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本次使用部分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