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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15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代码:2014-049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
特别决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
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15:00至2014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邱亚夫先生。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7)。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1,927,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54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1,777,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6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0,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1,922,55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46%;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4%;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1,922,55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46%;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4%;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1,922,55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46%;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4%;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邱亚夫先生、宋健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选举叶敏女士、卢浩然先生、李井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表决结果为:
    4.1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1 选举邱亚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邱亚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1.2 选举宋健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宋健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2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1 选举叶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叶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2.2 选举卢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卢浩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2.3 选举李井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李井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以上各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 2014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强先生、刘丽女士、刘爱荣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5.1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1.1 选举陈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陈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5.1.2 选举刘丽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刘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5.1.3 选举刘爱荣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91,777,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3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5,33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594%。
    刘爱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以上各监事简历详见 2014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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