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0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树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0%;弃权票数为0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0%。 三、备查文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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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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