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20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4 年 6 月 27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63,9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57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8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8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2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 3517 号
咨询联系人:张戈
咨询电话:0536-8553373
咨询传真:0536-8553367
六、备查文件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