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丹军先生
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之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签订《承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文舫、王鸣回
避表决。
详情请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