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刊登在2006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刊登在2006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刊登在2006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决定于2006 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0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