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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13
国通管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四年八月
国通管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21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
    地     点: 国通管业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
    主持人:陈学东董事长
    内     容: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一、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二、选举会议监票人;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土地收储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开始表决,表决结果填写在议案表决书上;
  五、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并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六、复会,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七、董事会秘书宣读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参会人员发言;
  十、董事长讲话;
   国通管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 本次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学东先生主持。
     2、出席本次会议的是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截
止 201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平台,
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4-035 号公告。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会议对所列议案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
  国通管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本次会议现场方式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
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议案表决书》,并进行汇总后统计投票结
果。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
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议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
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共同在《议案表
决结果记录》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公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该议案是否通过。
   三、 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
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
决权。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1 日
  国通管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土地收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
公司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天都路西的 200 亩出让工
业用地(以下简称“该宗土地”)拟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事项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随着城市不断发展,该宗土地已地处合肥市中心城区,根据由
国家建设部批准的 2006 年—2020 年合肥市整体规划,繁华大道沿线均
规划为非工业用地,该宗土地也在调整之列,在非工业用地上不再审批
新、改、扩工业项目,意味着公司在该宗土地上不能再进行工业项目投
资。
    二、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在该宗土
地上无法实施新、改、扩工业项目投入,对重组后企业的发展将产生不
利影响。为了不影响重组完成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需要提前做好该
宗土地的收储、新址选择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按照《合肥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的规定,首先要由土地使用
权人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收储申请,才能启动土地收储工作,整
个收储工作有多道程序需要完成,时间跨度约在一年以上。
    四、根据合肥市《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若干意见》(合
经信法规201255 号)文件精神,土地使用权人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启动相关程序,可享受搬迁损失之外的相关补贴。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拟向合
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土地收储,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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